重庆航本分业技术学院是一专,学校部分专业属于二专。重庆航本分业技术学院汽车系简称:“重庆航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主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重庆航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根本信息学院全称:重庆航本分业技术学院
教育部代码:10870
主管单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进修形式:全日制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1984年经国家教育部(84)教成字026号文批准成立“航天工业部西南职工大学”。 1989年学院更名为“西南航本分工大学”。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教发[1999]104号文批准转制为“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经国家教育部教发[2008]13号文批准更名为“重庆航本分业技术学院”。
重庆航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1、帮助标准(共分三等)
一等助学金 每人每年4000元
二等助学金 每人每年3000元
三等助学金 每人每年2000元
2、根本申请条件
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指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勤奋进修,积极上进;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3、须准备如下材料(以便开学时申报助学金)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包管或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的《扶贫手册》;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最后附件四)。
重庆航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进修、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开展而设立的,奖励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2、根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指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进修成绩优秀;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能够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克不及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重庆航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为了鼓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进修、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开展而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2、根本申请条件(三年级在校生)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指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进修成绩优良,社会理论、创新才能、综合本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颁布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学生无论家庭经济能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克不及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