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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9-03-05  访问次数:307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秉承“立德、敬业、勤学、善作”的校训,坚持“植根老区,面向秦巴,对接产业,服务民生”的办学理念,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全面推进高职院校素质教育,以专业建设为核心,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扎实推进内涵建设,努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学院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成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8]69号)精神,我院2019年继续在四川省范围内对部分专业实行单独招生,招收对象为2019年普通类和中职类的毕业生,计划招生1963人。为保障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适用于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在川单独招生工作。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余院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监审处、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计财处、保卫处、信息中心、教学系处长、主任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对外联络协调组、单独招生办公室、命题制卷阅卷组、考务工作组、招生录取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安全工作组、纪检监察工作组八个工作组。

(三)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题目制作、标准制定、评分、汇总成绩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卷)和综合素质测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二、信息公开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关于“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我院在章程规定时间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单独招生方案、考试成绩、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招考分离的原则。

(三)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 “阳光工程”。

(四)学院教职工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四、招生专业与计划数

(一)普通类、中职类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二)体育特长类项目及招生计划数

五、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六、报名方法

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19年3月3日8:00至3月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并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在四川省招生代码:5153。按省文件要求,每位考生只能填报1所学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

(二)学校确认: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报考我院的考生,应于2019年3月19日8:00至3月25日18:00,登陆我院官网www.022122.cn,进入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专业志愿及其它相关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再通过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学院原则上不接受现场专业确认和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报名系统完成专业志愿确认和缴费的考生,学院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报名资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费;网上缴费说明在单招报名系统里。

1.所有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中职类考生只能填报与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大类一致的一个专业志愿,不得跨类填报。

2.体育特长类(考生只能确定一项参加特长测试)报考条件:体育特长考生应持三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或同等级注册证、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申报。

注意事项:特长生报名后,须先将相关证书由就读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扫描成电子档于2019年3月25日18:00前发到QQ邮箱843106346@qq.com;再于3月28日16:00前将原件及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交至学院招生就业处复核。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和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自动转为普通考生(非体育特长类考生)参加考试和录取。

3.申请面试录取考生(中职类考生只能填报与所学大类一致的专业),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文化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单独招生录取)。

4.申请免试录取考生(中职类考生只能填报与所学大类一致的专业),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文化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单独招生录取)。

(三)专业志愿填报流程

1.考生凭身份证号码登录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2.考生根据高考报名号,在相对应的类别中,正确填报自己报考的专业(申请报考体育特长类的考生,须在选项中打勾)。

3.申请面试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报名截止(3月15日)前向学院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申请免试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报名截止(3月15日)前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该表在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5.《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由学院通过后台统一打印,报名考生不用再打印、邮寄。

(四)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于3月28日9:00—30日8:00止,在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打印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的信息。

(二)考生参考时请携带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和户口本。未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和户口本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三)考生考试时,监考老师对参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参考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户口本、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四者合一),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考试。

(四)考生在文化考试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八、考试办法

(一)文化考试

1.所有考生都须参加文化考试。

2.命题、评分:试卷由省统一命制,学院阅卷评分。

3.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4.考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9:00—11:30。

5.考试地点: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6.考试内容: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分卷考试。试卷分普通类、中职类。文化考试总分300分。

(二)综合素质测试

1.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

(1)考核对象:普通类所有考生;不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中职生;学院资格审核合格的免试、面试录取考生。

(2)考核内容:主要考察考生职业倾向等综合素质。

(3)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4)考核时间: 2019年3月30日13:30-14:00。

(5)考核分值: 100分。

2.面试

(1)考核对象:普通类所有考生;不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中职生;学院资格审核合格的免试、面试录取考生。

(2)考核内容:普通类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思辨能力、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中职类考生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考核时间: 2019年3月30日15:00~考核结束。

(4)考核分值: 100分。

3.专业技能考核

(1)考核对象:中医学、学前教育、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精细化工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美术教育、艺术设计、音乐教育等13个专业的中职类考生及学院资格审核合格的免试、面试录取考生。护理、助产的中职类考生专业技能考核以笔试方式进行。

(2)考核内容:专业知识(应知);技能操作(应会)。

(3)考试形式:专业知识(应知)闭卷考试;技能操作(应会)。

(4) 考核时间: 2019年3月30日13:30-14:00考试专业知识 (应知);2019年3月30日下午15:00开始技能操作考试(应会)。

(5)考核分值:专业知识(应知),技能操作(应会)考试,专业知识(应知)100分;技能操作(应会)100分。总分200分。所有中职类考生技能考试参照考试大纲2019年版网址:http://www.sceea.cn/Html/201812/NewsDetail_890_2.html 。

4.体育特长生测试

(1)考核对象:报考体育特长类的所有考生。

(2)考核形式:现场测试、展示。

(3)考核时间:2019年3月30日15:00~考核结束。

(4)考核内容及分值:主要考核考生特长技能水平,总分200分。

(三)免试、面试录取考生

免试、面试认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120分,认定免试、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应正常参加文化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单独招生录取)。

九、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录取

(一)考生报名资格和基础信息审核:均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传送的信息为准。

(二)关于考生体检表:在录取时,若因考生体检结果未出来,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取消体检不合格考生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依据考生有效成绩录取。有效成绩是指考生参加完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所有科目的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办法:

(1)普通类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分(加分仅限深度贫困45县考生)。

(2)中职类考生:中职类考生按文化成绩4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文化成绩*5/3*4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2*55%+20分(加分仅限深度贫困45县考生)。

深度贫困县名单(以高考报名号的生源地为准):乐山市(3个 金口河区、峨边县、马边县 ;阿坝州(13个) 马尔康市、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赛沟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甘孜州(18个) 康定市、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 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凉山州(11个) 木里县、盐源县、普格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喜德县、越西县、甘洛县、美姑县、雷波县。

2.体育特长类考生,在有效成绩的基础上,以技能考核成绩排序录取。

(四)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由本人申请,经学院资格审查属实,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认定合格后,可免试录取到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免试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从考生所填报招生专业公布的计划中,按学院初审合格人数预留扣减招生计划(最多不超过考生所报专业招生专业计划的10%)。

(五)面试录取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学院面试录取。面试合格的考生,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面试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从录取的招生专业计划中扣减(最多不超过考生所报专业招生专业计划的10%)。

(六)学院根据各专业普通类和中职类的录取计划(扣减免试录取人数、面试录取人数后的余额),按下列方法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各专业(含体育特长生)分类别(普通类、中职类)志愿缴费人数等于或大于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15%时,按公布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四舍五入计算法则计算)

2.各专业(含体育特长生类)分类别志愿缴费人数小于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15%,则依据该专业该类别实际缴费人数硬淘汰15%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四舍五入计算法则计算)

3.英语教育专业录取时,英语文化考试单科成绩(试卷100分)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成绩。

4.体育特长类考生录取时,其参考项目技能成绩必须达到120分及以上成绩。

5.专业招生计划的调整:

(1)学院在考生缴费后,根据各教学系分专业、分类别的实际缴费人数,依据“当报考人数小于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15%时,按该专业该类别实际缴费人数硬淘汰15%划定录取分数线后,余下的计划全部为该专业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办法计算相应专业剩余计划数。(按四舍五入计算法则计算)

(2)各专业剩余计划数,先以教学系为单位在本教学系内其它计划不足的相应专业平衡调整使用。

(3)各专业剩余招生计划经系内平衡调整后若仍有结余,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在院内各教学系之间计划不足的相应专业调整使用。

(4)经计划平衡调整后增加计划的专业,录取时仍须满足最低按实际缴费人数15%的硬淘汰率指标要求。

(5)调整后的专业招生计划于3月28日18:00前在学院官网公布。

6.学院严格按照3月28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

7.单独招生工作结束后,若有剩余招生计划,一并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使用。

(七)对成绩总分相同考生的淘汰和录取办法。所有考生分类别后成绩总分相同时,按依次比较文化总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排序的办法,从低到高淘汰,从高到低录取。

(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须在公示期内,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书面手续。

(十)对在拟录取考生公示期,因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招生计划,一并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使用。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四)本方案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布为准,最终解释权归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二、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三、时间安排

十四、联系部门与方式

联系部门: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北外徐家坝路448号 

邮政编码:635001

招生咨询电话及传真:028-87164770(唐老师);17761232382(唐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28-87164770

学院网址:http://www.022122.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