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药卫生学校毕业及就业介绍
毕业生待遇及就业保障办法
中专学生进修期满,各科成绩合格者,发给市教委统一印制的普通中专毕业文凭。
就业保障办法
1、通过长期努力工作,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实习就业网络,重医附一院、重医附二院、四川省人民病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病院、涪陵区中心病院等二十余所川渝知名病院均为我校学生实习就业病院,我校护理、助产士等专业学生大多在此类病院实习、就业。此外,我校还采用结合办学、“订单式培养”等方式,与杭州天天好大药房、广东建国集团、广东扶元堂安康理疗中心、成都仁济大药房、四川科伦集团等大型医药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重生进校后即可与上述企业签定实习就业合同,实习期间可顶岗带薪实习。学生顶岗带薪实习期间月薪均在1500元以上,三个月实习期满被单位正式录用后,月薪可达2000以上元,并由单位购置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五大保险。
2、我校毕业生可按市教委大、中专毕业分配政策,进入全市各区、市、县人才交换中心,参加当年国家方案毕业生双选会。
3、学生可与学校签定保举就业合同,毕业后由学校负责提供就业岗位,保举就业。
学生就业根本情况
我校高度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设立毕业生就业安设办公室,努力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积极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从1999年开端,我校在根据重庆市教委当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派遣毕业生在原生源所在地人事局人才交换中心报到,参加该地区、市、县举办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会之外,学校每年按期召开一至三次毕业生就双向选择会之外,大批用人单位来我校选用毕业生。我校还于全市部分大、中型正规病院建立了长期的毕业生供求关系。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不断名列全市中专学校前几名,优秀毕业生供不该求。我校是重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1年遭到重庆市政府表扬。